局属各单位,相关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及时准确报送紧急重要信息的通知》(教办函〔2008〕14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必须做到在第一时间掌握文件中所列紧急重要情况,经过初步核实后及时(1小时内)向区教育局主要领导电话或书面报告,同时报告局办公室,详细情况最迟不得晚于事发后3小时上报。
3、各单位掌握的紧急重要信息在及时电话报告后1.5小时内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并随时上报后续情况(传真:4487427,E-mail:yjbgsh2005@126.com);向社会和新闻媒体公布的紧急情况必须先向区教育局报告,不得先向社会公开,再向区教育局报告
4、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各自情况,确定具体人员承担信息报送工作。对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要信息的,区教育局将予以通报批评,产生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