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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四十中学举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人员培训会

【字体: 】【2008-5-15】 【作者/来源 40中费平】 【阅读: 次】 【关 闭
    5月15日下午,合肥市第四十中学在三楼会议室举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人员培训会,政教处张澄宇副主任主持会议,王忠校长、李钊书记、童有明副校长、方柏林副校长出席会议。
    会上,张澄宇副主任带领大家学习《2008年合肥市第四十中学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本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以下简称《通知》)及省教育厅《安徽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教基[2005]2号)、《关于2008年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08]2号)精神,为全面反映初中生综合素质状况,转变质量评价观,突出评价的发展性功能,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突出评价的过程性和促进性,注重被评价者的个体差异,发现和发展学生的潜能,合肥市第四十中学将对初中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最后,童有明副校长强调: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2、评价的内容和标准。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省教育厅教基[2005]2号文件中有关基础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从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方面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评价,具体分为“五个方面”、“要素”、“主要表现”三级,实证材料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3、评价的主体。为了提高评价的科学性,遵循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评价中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统一考查(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以及生物、地理的毕业考试等)有机结合;4、评价的过程与方法。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日常表现和主要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实证材料的提供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提交的实证材料,主要有以下六项:统一考试、考查的成绩;关键的代表性作品、作业;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社区服务)的有关记录和证明;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书;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学生自我描述的材料;5、评价结果的呈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6、要确保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完成。
    在区教育局的正确指导、学校领导班子领导、老师、学生及其家长的共同努力下,2008年合肥市第四十中学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一定能够圆满完成。(40中 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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